一、遵守贯彻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及集团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财务纪律,实行会计监督,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会计凭证审核、账簿登记、纳税申请、会计档案的保管,按规定记账、复帐、报帐,做到手续齐备,数字准确,处理及时,全心全意为集团服务。
二、熟悉掌握财务制度、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,遵守各项收费制度,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,保证专款专用,负责集团工资核算、费用支出账目和财务成本的核算工作。
三、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,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,分清资金渠道,合理使用资金,保证完成财政上缴任务,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措施,负责集团发票的开具、审核以及各项业务款项的发生,回收的监督,业务报表的整理、审核、汇总、业务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。
四、按照会计制度,审核凭证,做到凭证合法,内容真实,数据精确,手续完备,帐目健全,及时记账算账,按时结帐,如期报账(包括核对现金),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,复核原始凭证,编制记账凭证,编制财务报表及相关报表(在记账时必须以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,账簿内的会计科目,金额摘要与记账凭证保持一致)。
五、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,合理使用贷款,加强现金管理,做好结算工作。
六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,妥善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,收据合法规范,票据领用要登记,收回要销号。
七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,妥善保管会计凭证,会计账簿,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,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,会计资料的装订,会计业务的核算,财务制度的监督,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,协助总务行政中心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,做到账实相符。
九、遵守《会计法》,维护财务纪律,执行财务制度,实行会计监督, 负责对出纳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。
十、对主管部门和审计、财政、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,要如实提供凭证,会计账簿,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,隐匿,谎报,及时解决税务部门、审计部门对本单位财务上提出的相关问题、要求。
十一、按集团领导的要求,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,随时进行控制,向领导提供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,以利于集团领导采取措施,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,按照集团的运营的时间需求,有计划的使用资金,定期向总经理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报告,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,保守集团的商业秘密。
十二、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,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,定期收集、审查、核对,整理立卷、编制目录、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损坏。
十三、参与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,配合完成集团财政教育事业经费的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,定期对所管经费的执行情况与部门进行对账,协助部门管理好经费,对发现的违纪、违法行为,及时向部门领导提出和反映。
十四、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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